各會員單位、各市銀行業協會:
現將中國銀行業協會《中國銀行業專業人員職業資格證書管理辦法》(銀協發【2018】146號)、《中國銀行業專業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管理辦法》(銀協發【2018】147號)轉發給你們,請各單位及時轉發文件并按文件要求認真執行。銀行業專業人員職業資格考試為國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和原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復同意并納入《國家職業資格目錄》的國家級考試,根據《銀行業專業人員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人社部發【2013】101號)及《中國銀行業專業人員職業資格證書管理辦法》(銀協發【2018】146號)規定,取得銀行業專業人員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應當自覺進行證書年檢。
江蘇省銀行業協會聯系人:瞿力華;電話/傳真:025-83193282;郵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銀協發〔2018〕146號 中國銀行業專業人員職業資格證書管理辦法(186.08 KB)
附件2、銀協發〔2018〕147號中國銀行業專業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管理辦法(198.58 KB)